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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2025年度南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3-31 09:4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5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全面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高质量法治推进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现代化建设高水平发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生态和执法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态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并给予充分肯定;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六项措施得到市委书记吴新明的批示肯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抓责任落实,强监督管理。一是完善层级管理责任体系。聚焦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警种部门、法制部门和基层派出所“一把手”四类主体,制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一把手”执法管控若干规定》,分类制定各“一把手”五项执法管控规定动作,建立重大执法事项报告制度,各层各级执法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深化案管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县级公安机关案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南通公安派出所案管室2.0版,试点打造基层所队“案管室+办案队”一体融合监督管理新阵地,深化法制员“双轨垂管”机制改革,建强配齐法制文员队伍,实现对基层执法办案“零距离”监督,相关经验被《中国警察》报道。三是探索执法质态评价体系。从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效果等维度,对县级公安机关整体执法生态实行可量化评估、精准化评价。健全完善执法办案积分管理制度,引导、激励广大民警想办案、能办案、多办案、办好案。

(二)抓机制完善,强规范运行。一是优化接报案制度。在全面建成县级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派出所接报案室的基础上,完善接报案运行机制,严格落实警情全量上网登记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制度,推动接报案“统一分办、跟踪盯办、闭环管理”。二是健全执法制度标准。制定出台《南通市公安局侦查部门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工作办法》,规范集体通案、议事议案和案件会商流程,不断提升跨区域、疑难复杂、重特大刑事案件办理质效。针对治理难题和监管盲区,完善各类执法标准、执法指引、取证指引,让办案民警有章可循。三是严格制度机制执行。深化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运行,相继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专题调度会等会议8次,常态部署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集体讨论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研究重大执法事项,切实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

(三)抓专项行动,强问题整治。一是持续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依托“啄木鸟”执法监督队伍,持续开展质态研判、视频巡检、案卷评查等活动,编发执法生态“啄木鸟”监测通报10期。在南通盈科律师事务所举行特邀“啄木鸟”监督员警律恳谈会,与11名特聘“啄木鸟”监督员深入研讨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二是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组织“柳叶刀”“啄木鸟”两支队伍,开展“清患系列”执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相继对涉娼赌、危险驾驶类等刑事案件和涉伤、毁财、娼赌毒等行政案件,以及涉案财物等领域开展集中评查整治,全面化解执法风险隐患。三是持续开展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刑事案件久拖不决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市公安机关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补短板、清隐患、提能力”专项整治,全量排查整治全市短板弱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

(四)抓能力提升,强基础保障。一是强化示范引领。部署开展“法治派出所”建设活动,细化制定6大类30条标准,建成通州分局城西派出所等8家法治派出所。聚焦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基层所队办案区执法安全管理,创新“执法哨兵”四维智能巡检技战法,并在全市公安机关技战法创新大赛“擂台赛”中获评一等奖。二是强化素能提升。依托法治大讲堂,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培训,相继组织青年民警执法能力提升和法制文员业务培训班,出台《亚洲通全面提升青年民警执法能力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民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民辅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三是强化智能建设。紧跟大数据智能化发展趋势,开展“法智”赋能行动,组建成立14人“智剑”执法信息化建设专班,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数字化系统升级,研发应用电子卷宗辅助、一体三级执法办案管理、“警银通”涉案资金管理等智能系统平台,优化人脸识别、智能手环、无感定位、视频集成等智能系统,实行执法问题自动预警、异常行为动态监测、问题整改智能跟踪。

(五)抓执法服务,强护航发展。一是优化助企惠企服务。线上开发运行“商无忧”服务平台,线下设立“商会警务接待日制度”,推行公安领域“信用代证”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数27个,在全市推广如东县内融外联·惠企安商-“26℃护航”等“三进驻”做法,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二是深化窗口网办建设。全市户籍派出所“综窗”覆盖面100%,170个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搭建长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共同建立“启隆毗邻公共空间警务室”,以警务室协作“小循环”促进区域共治“大发展”。三是优化政务审批服务。建成覆盖全市公安行政审批清单统一认证体系,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动态优化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市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上线智慧客服24小时在线“南通公安政务服务AI助手”,开发应用“无犯罪记录证明”RPA机器人智能辅助审批系统,审批效率同比人工上升80%。扩容公安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库,由原来6类增加至47类。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公安执法工作压力日益加大。面对复杂形势对公安执法活动带来的新挑战,对照上级机关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盼,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执法理念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民警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没有树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有的年轻民警业务素养不精、法律研究不透、实战技能不强,在执法能力和办案经验上亟待提升。二是执法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为企业群众提供“个性化、增值化”的服务还有限,围绕“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等方面,在公安“干的事”精准对接群众“盼的事”上仍需加强。面对群众多元需求的持续提升,仍需要在服务机制上升级优化。三是执法监督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管理不高效、不精细等问题依然存在,业务警种条线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粗放型监督模式有待进一步转变。执法责任传导层层衰减,少数公安中层干部的管理责任缺失,对执法流程、过程环节管理不实、把关不严。四是执法基础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地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硬件设施较为陈旧,人员配备不够齐整,服务保障不够有力,未能满足日常执法办案需要。执法信息化建设未能紧跟人工智能、AI大模型等新技术发展趋势,执法服务数字化、执法监督智能化、执法办案便捷化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阶段,南通市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省亚洲通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历史机遇,主动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新挑战,持续纵深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聚焦发展大局,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深化“十六项措施”落实,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商会警务服务新模式,利用线上“商无忧”平台,线下“商会警务接待日”制度,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精简“首秀”“首展”等大型活动审批流程,服务保障 “苏超”赛事、演唱会等文旅活动,发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微信公众号矩阵等媒介作用,维护活动承办方和观众合法权益。依托“通城智慧警亭”、警务服务站,试点设置政务移动点位,因地制宜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拓展延伸。扩大新车上牌、开办旅馆“一件事”改革试点成果,深化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进一步优化网办事项和流程,试点开展公安证件照片“一照通用”改革,以政务服务改革的“小举措”精准对接发展的“大需求”。

(二)聚焦机制创新,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法治引导、规范、保障作用,完善道路交通、网约房、寄递物流、危化品等依法监管机制,加强无人驾驶、低空经济、人工智能、虚拟货币等新领域制度建设,不断充实法律“工具箱”。深化执法办案机制改革,全面推动县级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室)规范化运行,持续完善公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深化轻刑快办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侦、诉、辩、审“一站式”协同高效办理机制,持续推行政企协同涉案财物管理模式。

(三)聚焦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执法运行质态。完善“地市管面、警种管线、区县所队管点”分层分级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执法管控和重大执法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所队长执法履职评估制度,全面推行派出所办案队、案管室融合办公模式。建强用好“啄木鸟”“柳叶刀”等专业队伍,综合运用“现场巡查+网上巡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常态开展个案核查、网上巡查、卷宗抽查、实地检查,继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刑案久拖不决、涉案财物清理等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推广“执法哨兵”安全智能管理系统,全面推行全流程音视频记录,研发推行接处警智能推送、远程取证询问、执法AI助手、巡检机器人等数字手段和智能模型。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全方位提供医疗体检、看管送押、伤情鉴定、价格认定等便警服务。

(四)聚焦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全警执法水平。深化法治培训教育常态化、经常化,固化“干部凡提拔必考察评估法律素质”制度,组织民警开展执法能力测试,完善学法积分、法律夜校、送教上门等机制,持续开展现场执法标准、警务技能等实战训练,不断提升民警“教科书式”应对各种执法情形的能力水平。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固化总结案件审核、执法监督领域战法战果,建强用好法律专家顾问、公职律师等“智库”团队,着力打造一批高层次、复合型法治人才队伍。分批次组织法制民辅警和法制员跟班作业,参与执法监督、复议诉讼、刑事复核等岗位历练,不断提升法治专业化水平。